最近我正在读Do More Faster这篇文章,虽然此文好像有点是在为TechStars的创建做宣传,但是还是不失为一篇好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些明明已经有了成功的条件,至少创业资金是不缺的,但是事到临头,却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去编程。学会编程,他们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想法,学以致用了。
打个比方,这就像心中有一些关于音乐的设想,那么你需要学习如何演奏才能把它表达出来。当然,其中的学习过程绝对会吓退一帮专业音乐人。可是,如果你害怕出丑害怕被骂,担心这个担心那个,那么我敢肯定,成功将永远不会眷顾于你。毕竟,没有哪个乐队是不具备任何音乐知识就随随便便一不小心就能成功的。
遥想当年,我早在高中开设“Intro to BASIC”课时就已经会编程了。我依然记得其中有一个挑战是只能使用Apple II的16色和低分辨率模式来做一个视觉演示。我很快就想出一些算法,使得程序能在屏幕坐标上循环画线,并且改变线的颜色。这大约才花了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来编程和调试代码,完工的时候甚至还有点沾沾自喜。
但是,我严重低估了大家的创造力。
我还深深的记得,其中有个人演示的全是动画和阴影图片。说他牛B是因为他的作品让人惊呼奇迹,比如有血珠从一个头盖骨的眼窝里流出来滴进屏幕下方逐渐升高的池子里。而这仅仅只是他演示中的一个片段而已。从这件事情上,我认识到我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厉害。
经过软磨硬泡,我终于看到了他的代码。哇塞!用来变色和画点与线的指令就有成千上万条。其中甚至是没有循环,也没有变量的。而为了使血珠有动画效果,他先是画了一个红色像点,过会儿再在这个下面画第二个,以此类推。所有坐标都是硬编码。想知道他是如何掌控这些画的东西吗?他把他做的东西统统更新在了一张方格纸上。
不得不说,在这件事上我犯了个固步自封的错误,沉浸在以前的经验里,不思进取,不去创新。然后,我在想这个程序的代码可以如何优化以显得简洁明了。当然,那个制作了头盖骨的家伙才不考虑这些呢,他并不在乎这个程序是否繁冗也不需要去维护。他想要的只是一个能展示他想法的方式。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教训容易被忽略。那就是,如果你想要同时关注用户的最终体验和提供这种体验的程序体系结构,这是相当相当困难的。甚至也许是不可能的任务。我认为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方法就是忽视后者。直接去写代码,就好像你刚刚才学习编程那样,避免用原有的经验去禁锢自己的思维模式——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软件工程师,而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设计师。
英文原文:Write Code Like You Just Learned How to Program 翻译:html5tricks